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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1、納稅人如何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納稅記錄>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5號)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的,稅務機關繼續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的,稅務機關不再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開具《納稅記錄》。
納稅人可以自行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申請開具本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可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
納稅人也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辦稅服務廳代為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二)委托人書面授權資料。 ”
2、個人取得企業支付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要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span>
3、扣繳單位忘記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的申報密碼,如何處理?
答:若扣繳單位忘記申報密碼,有三種方式可實現申報密碼重置:一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個人中心】--【企業辦稅授權】--選擇對應企業--點擊底部按鈕【獲取申報密碼】路徑進行重置;二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WEB端(網頁版),通過【個人信息管理】--【辦稅授權】--【企業辦稅授權】--信息行后部的【查看詳情】--【獲取申報密碼】路徑進行重置;三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獲取初始申報密碼。
4、退休后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span>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確定于2011年05月01日失效)、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span>
5、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后,如何計算員工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基數?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規定:“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span>
6、個體工商戶查賬征收可以享受月營業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嗎?
答:從7月1日起,山東省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月營業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0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不享受該優惠。
7、個人在任職企業內部報刊發表文章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第三條規定:“任職、受雇于報刊、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span>
8、公司發給員工福利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一、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二、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1.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span>
9、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有何新規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10、建筑企業跨省提供建筑服務,需要在服務發生地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第一條規定,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第二條規定,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山東省內城鄉居民和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通過什么渠道打印社保繳費憑證?
答:(1)山東省內城鄉居民通過支付寶、微信、山東省電子稅務局、銀行端憑證繳款等方式繳納社保費時,可以通過以上四種渠道的證明打印模塊打印社保繳費憑證。
(2)山東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完成繳費后,稅務部門可以為其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完稅證明是繳納社保費的記賬憑證。完稅證明開具方式:
①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窗口打印(繳費完成后可以打印);
②從電子稅務局打印(正常情況下為繳費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可以打印)。
12、社保費繳費后多久可以打印繳費證明?
答:繳費證明需在繳費成功3日后(節假日除外),到辦稅服務廳或社保大廳“稅務征收”窗口打印。
13、山東省內城鄉居民和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通過什么途徑自主繳納社保費?
答:(1)山東省內城鄉居民自主繳費方式,通過以下幾種途徑:
①通過電子稅務局網頁版繳費: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首頁進入電子稅務局,或直接輸入山東省電子稅務局網址登錄辦理。
②通過微信端繳費:關注“山東稅務”微信公眾號,選擇“微信辦稅-社保費-居民醫療/居民養老/社保費補繳申報”,在線繳費即可。
③通過支付寶端繳費:登錄支付寶,選擇“城市服務-社保-社保費繳納”,確認授權后,選擇“居民醫療/居民養老/社保費補繳申報”繳費。
④通過電子稅務局app:登陸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首頁進入電子稅務局,在彈出頁面點擊右上角的“登錄”,在彈出頁面下方掃描“移動辦稅”二維碼,下載app
⑤通過銀行柜臺繳費:去附近銀行柜臺,告知要繳納社保費,根據銀行要求提交資料進行繳費。
⑥通過稅務局辦稅大廳繳費(不推薦):帶身份證到繳費人所在轄區的稅務局辦稅大廳(或政務大廳)的社保專窗進行繳費。
注:不推薦原因——若繳費環節存在問題,繳費人可能需多次往返大廳;部分地市未開展該項服務;大廳人多排隊耽誤時間。
(2)山東省內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繳費途徑為:
2019年4月1日起,山東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可以通過稅務端前臺和單位社保費管理客戶端兩種方式進行申報繳費。